一、关于水权的概念辨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亚华[1](2022)在《以“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文中指出经过20年的探索,我国水权水市场改革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水权制度体系仍不健全,水市场的发育水平较低。针对当前水权水市场改革面临的困难,提出"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的创新设计,推荐作为未来中国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的实施路径。"三权分置"水权制度能够以较小的改革成本和更低的改革风险,解决目前水权水市场改革中面临的难题,将我国的水权水市场改革转向更为科学和可行的路径。
黎刚,郭露洁,黎喆汇,韩鹏煜[2](2021)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健全水权概念体系》文中研究说明水权概念体系属于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由于水权的复杂性,我国水权概念至今仍未形成共识,水权理论和水权实践还不能满足共抓大保护的时代要求。在落实共抓大保护战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时代背景下,回顾总结水权概念发展历程及其研究成果,以《长江保护法》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基于法律协调性和一致性,确立水权概念价值目标、基本原则及其法律属性,统一水权概念认识,健全水权概念体系,促进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协调发展。
苟廷佳[3](2021)在《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文中指出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青海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和“亚洲水塔”,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等大江大河发源于此,惠泽我国20个省区以及东南亚5个国家,是维系全国乃至亚洲水生态安全命脉的腹地,拥有世界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和战略地位,是国家至关重要的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和生态产品供给地,为维护中国乃至亚洲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三江源也是亚洲、北半球乃至世界气候变化的预警区、敏感区和启动区,对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发挥着指示和前瞻的重要作用。然而,三江源脆弱的生态系统环境导致环境保护和修复成本高;受生态产品外部性影响,三江源地区积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并提供高质量的生态产品长期被无偿享用,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未能充分实现;加上三江源因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而被限制产业的发展,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品供给的积极性。上述因素导致当前三江源地区三生空间矛盾突出,同时面临巨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品供给压力。因此,通过研究三江源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路径和机制,探索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实现人地和谐的发展模式,打造三江源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成功路径,实现三江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本研究围绕“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题”,构建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框架,建立三江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分析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现状和困境,全面系统的提出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和机制,为缓解生态脆弱区人地矛盾、实现三江源可持续发展、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论文的创新点和主要贡献体现在:(1)系统的构建了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研究框架。研究框架中包括:构建三江源生态产品构成模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构成模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供给-需求”二元logit回归模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系统性框架、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遵循的原则等内容,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基础并提供指导。(2)建立三江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将三江源发展机会成本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三江源生态产品总价值为6568.56亿元/年。同时在绿色GDP指标基础上,提出构建“三江源经济-生态生产总值(SJYGEEP)”指标评价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突出三江源的生态地位和生态价值,对于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和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3)构建三江源生态产品“供给-需求”二元logit回归模型,分析影响三江源生态产品供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生态产品供给意愿受三江源居民“生态补偿满意度”和“生态旅游业认识”的影响;需求意愿受“淡水资源支付意愿”、“机会成本支付意愿”、“共享牧场支持度”、“对口支援省份是否享受生态产品特别优惠”等因素的影响。(4)从生态产品构成视角出发,全面系统研究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生态调节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的具体价值实现路径和机制。基于三江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三江源生态产品供求意愿、三江源生态产品分类、价值实现现状和面临困境,提出贴合国家现行政策与三江源实际、突出三江源特色的价值实现路径,并结合路径,提出“调查监测-核算评估-经营开发-保护补偿-制度保障-持续推进”的系统性价值实现机制。由于三江源生态环境脆弱性和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并存,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与生态产品供给地,实现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对促进当地生态产业发展和融合、保障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持续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缓解人地矛盾、保证区域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吴旭[4](2021)在《基于水权分配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强调将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刚性约束。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治水方针和治水思路,实现“以水定经济结构”、“以水定发展规模”、“以水定产业布局”,本文从水权的角度入手,探讨水权分配如何应用于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农业种植结构优化,化解“资源型缺水”危机,提高水资源承载力,实现水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综合系统的稳定协调发展,为区域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本研究以邯郸平原区为例,根据区域自然资源情况、经济社会情况、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构建基于水权分配及用水结构的水资源承载力体系,并对研究所提出的理论模型进行验证。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提出基于水权分配的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理论框架系统分析了水权分配对水资源承载力影响,包括水资源承载力理论、水权及水权分配理论,重点对水权分配、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资源承载力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并就水权分配、农业用水结构体系对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机制进行剖析,表明水权分配是一种彻底改变以往水资源“以需定供”局面、提高水资源承载力的有效途径。(2)建立农业用水结构优化模型构建了农业用水结构优化模型,在农业可利用水资源量控制准则下,以用水效益最大为目标函数,采用区域农业总产值与农业灌溉总用水量的比值表征用水效益,针对模型的最优化种植结构,根据实际灌溉基础设施及区域特性对其进行合理化校核修正,结果表明农业种植结构优化后,平原区丰水年农业需水量减少36.10%,平水年农业需水量减少38.14%,枯水年农业需水量减少39.38%,平均减少38.12%,节水效果明显。(3)考虑供用水次序的水权分配模型建立了考虑供用水次序的水权分配模型,以供水效益最大、供需协调度最大、污染物排放量最小为目标,首先根据水权分配原则,建立不同水源对于不同用水户供用水次序,作为水权系数,然后将其纳入到模型的目标函数中,采用遗传算法对模型进行求解。结果表明,按照所建立的模型进行水权优化分配之后规划水平年可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及地下水动态平衡,有效地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4)水资源承载力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基于水权优化分配成果,结合农业用水结构体系,构建了区域水资源承载力指标体系。从水质和水量两个角度出发,建立了双要素水资源承载力计算模型,同时采用水资源宽松度和水资源超载度两个指标对水资源承载力进行定性评价。对区域现状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以及规划水平年将水资源从时间尺度上“以丰补歉”的水资源承载力分别进行评价,结果表明,优化区域农业种植结构,进行水权分配以及“以丰补歉”之后,水资源可承载的经济社会规模及人口数量显着增大。(5)考虑水资源承载力的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构建了水资源承载力多目标决策分析模型,以国民生产总值最大、水资源承载的人口最多、污染物排放量最小为目标函数,考虑水量平衡约束、宏观经济约束和生态环境约束。采用NSGA-Ⅱ算法对模型进行求解,得出满足约束条件的多目标非劣解集,决策者可以通过查表的方式,确定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平衡点”,制定区域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贺天明[5](2021)在《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文中提出目的:农业用水是我国的用水大户,节水是当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管理节水又是农业节水邻域中的重要部分,本文以促进节水为目的,从管理节水的各个环节出发,对农业用水管理技术做研究。方法:本文以促进农业节水为目的,以水权理论为基础,运用文学计量学、投影寻踪技术、博弈论及系统论思想,构建了深层次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和模型,水费支出水平承受力模型,水价-水量节水博弈模型和新疆干旱区水权交易模式,并以石河子灌区为例进行应用研究。结果:(1)运用Cite Space V可视化工具,对农业节水管理邻域进行演进路径和前沿热点分析,研究发现:农业用水管理领域的内容逐渐深化,相关决策部门文件相连紧密;农业用水管理领域是一个以水权分配为核心,以“初始水权分配—农业水价改革—水权交易市场建设”为主线的研究邻域。其中初始水权分配和农业水价改革是抓手,基于水市场优化配置农业节余水量是目标,在当下水资源管理决策下,我国西北和华北地区是农业节水管理研究的热点区域。(2)通过水权分配计算结果表明:石河子灌区(143团北灌区、152团、石总场)3个区域深层次的初始分配量分别为4183.68万m3,4046.05万m3,6569.28万m3;从现状灌区实际用水量计算,若整个灌区严格执行定额管理灌溉,可比现状用水量节水约15.7%。(3)以完全成本水价测算为基础,得到灌区完全成本水价和农民承受力水价分别为0.3918元/m3和0.439元/m3,与现行水价0.25元/m3相比,灌区水价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完全成本水价下,亩均灌水量可比田间实际灌水量节约71.89m3/亩,约为15%,节水潜力很大,其他条件不变时,完全成本水价下的亩均用水量与定额管控下的灌水量趋于一致,约400m3/亩。(4)以2020年灌区计划减退过度开垦的土地为基准,计算得出:通过严格的定额管理灌溉和“退地减水”措施,整个灌区可从农业部门节余水量为5250.45万m3,转向工业部门水量为4 987.93万m3,转向生态部门水量为262.52万m3;通过水权交易方式,区域灌区农业节余水量可产生的工业效益值为3 502.43万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1948.22万元,可产生的总体效益为5 460.65万元。结论:该文基于水权理论,以明晰灌区农业初始水权和农业用水价格为基础,政府水资源管理决策下灌区农业节水潜力为媒介,通过水权交易的途径将农业节余水量转移到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形成地区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集成方案,以期为灌区“农业节水-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系统性水资源管理提供借鉴意义。
褚铄[6](2021)在《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水资源形势的日趋严峻,我国水资源管理问题愈发受到广泛关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现阶段在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理念指导下我国最可行的水资源管理模式。流域内行政区间的初始水权分配是这一管理模式的核心,也是实现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实现水权合理流转的最有效途径,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举措。为了合理分配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本文收集了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基础资料,分析了南四湖流域研究区主要问题,根据流域实际状况确定初始水权分配原则、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以2018年为基准年,建立不同分配模型对2030年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进行分配。本文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以2018年为现状基准年,预测得到2030年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基本用水权7.71亿m3,流域生产用水权44.5亿m3。(2)基于AHP的模糊物元法计算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分配至行政区的初始水权,得到分配方案为济宁市16.77亿m3、枣庄市14.37亿m3、菏泽市12.80亿m3、泰安市8.27亿m3。基于熵权的TOPSIS法计算得到分配方案为济宁市23.46亿m3、枣庄市9.63亿m3、菏泽市15.20亿m3、泰安市3.92亿m3。(3)采用灰色系统理论中的关联度分析计算模型分配结果与现状分配模式的关联度,构造友好度函数评价分配模型对流域友好程度,对比分析后选择基于熵权的TOPSIS分配模型结果为基础,采用多目标优化法进行优化。计算得到优化后的分配方案为济宁市22.32亿m3、枣庄市5.59亿m3、菏泽市19.82亿m3、泰安市4.48亿m3。(4)综合对比后得到优化后的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对于山东省南四湖流域更加适配。根据优化方案结果建议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分配中:可保持济宁市现状初始水权分配量;为促进区域综合效益发展,适当增加枣庄市及泰安市初始水权分配量;为解决用水浪费问题,推行节水工作,适当缩减菏泽市初始水权分配量。
沈茂英[7](2021)在《长江上游生态水权内涵、特征及其生态产品属性研究》文中提出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自然水体原本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自然馈赠,却日益成为制约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随着人类水资源开发强度的不断增加,资源水短缺、环境水劣质、生态水不足等问题同时呈现并交互影响,而且生态水问题愈发凸显并影响到资源水、环境水以及生态系统功能。文章对生态水、生态补水、生态基流(环境流)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界定了生态水权概念并揭示其内涵,分析生态水权内嵌于生态产品之中的认知理念,提出生态水权价值的实现路径。
沈茂英[8](2021)在《长江上游农业水权制度现状与面临困境研究——以四川省为例》文中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本,生态之根,安全之基。农业消耗着全部淡水的一半以上,农业用水效率提升是全球共识,也是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农田水利设施、工程技术等手段可显着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但农业水权制度建设更为关键。本文以长江上游农业用水大省—四川为研究区域,在充分界定农业水权及水权特征基础上,分析四川农业水权变动特征,识别农业水权制度面临的多维度困境,提出从培育农业水权意识、科学界定农业水权转让、构建适应降水时空的用水时序作物、培育水资源有偿使用氛围、提升用水户参与水资源管理等维度完善农业水权制度。
郭晖[9](2020)在《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 ——以西柳沟流域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水沙置换是为统筹解决内蒙古十大孔兑水土流失治理与鄂尔多斯新增工业用水需求而提出的全新思路,其基本思想是由有新增用水需求的工业企业出资,在十大孔兑修建拦沙坝,以此取得部分黄河下游节约的输沙水量作为生产用水。实施水沙置换,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以水土保持学、生态学、制度经济学和水文水资源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研究为基础,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开展研究,提出通过生态补偿实施水沙置换的路径和方法,并通过实例进行验证。(1)将拦沙工程建设与水权交易相结合,从理论上构建了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模式,其关键环节是设计和实施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2)利用SWAT模型定量模拟拦沙工程对流域水沙过程的影响,并以模拟结果为基础计算拦沙工程实现的减水减沙量。(3)通过流域水沙模拟分析,采用经验公式法计算水土保持工程拦沙可置换水量。(4)采用工程费用法核算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5)针对水沙置换特点,引入水权交易机制,设计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提出相应的交易机制和保障措施。(6)以西柳沟流域为例,对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计算得出,在设定的最可能出现的25a系列黄河干支流水沙方案组合下,新建79座拦沙坝,年均可减少入黄河的径流量和输沙量分别为288.22万m3和138.53万t,工程平均拦沙年限为28a,年均可节约输沙水量1173.51万m3,以工程建设投资为依据核算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为22934.93万元。设定年均可交易的拦沙置换水量为1000万m3/a,交易年限为25a,采用成本定价法和影子价格法计算,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基准价格范围在0.92元/m3·a至1.52元/m3·a之间。研究表明,在黄河流域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建设拦沙工程,可以减少黄河干流河道淤积,进而节约下游输沙水量,虽然在拦沙的同时也拦蓄了部分进入干流的径流量,但其节约的输沙水量远大于工程拦截的水量,可以认为是相对增加了黄河流域的可利用水资源量,这是实施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基础。实施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有利于实现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和相关利益方的共赢。
赵健[10](2020)在《胶河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小流域水权冲突事件日益频发。本文综合运用案例分析、层次分析法和博弈分析法,从理论基础、案例分析、诱因分析、诱因重要性分析和对策建议等5方面,实证研究了胶河流域水权冲突与协调机制的相关问题。具体研究结论如下:胶河流域水权冲突主要表现为水源地保护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用水水质与排放污水之间的冲突、用水目的冲突和用水时间冲突。从四种小流域水权冲突实际表现可归结出小流域水权冲突具有主体多元化,各主体存在密切联系;水权冲突外溢效应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非制度化解决方式已成为常态;水权冲突对抗持续时间长,引致暴力对抗等特点。水权质量较低包括水权排他弱化提高机会主义发生概率、水权转让水平低导致水权冲突类型增加、水权分割不充分引起公域水权冲突数量增加、水权积贮不足引起水权异动现象发生和水权行使和限定弱化引起水权并未被有效行使。胶河流域水权制度是影响胶河流域水权冲突的制度原因,主要包括水权分配制度不完善、缺乏配套的水权激励与惩戒制度、水权交易制度不完整。水权冲突法律协调不健全包括,水权和水排污权仍未获得法律认可、部门之间立法相对独立、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未建立。此外,综合胶河流域水权冲突具体情况中经济人的行为表现,运用博弈分析法,得出小流域水权冲突通常发展为用水户之间非合作博弈加剧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因此胶河流域水权冲突应在用水户之间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胶河流域水权冲突影响因素权重排序从高到低为:小流域水权质量较低、小流域水权制度不完整、小流域水权冲突法律协调不健全。胶河水权冲突过程中,最优解为政府采取补偿与惩罚相结合的策略、下游地区承担部分费用和中上游地区采取完全节水的策略。完善小流域水权冲突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补强流域水资源和水质管理相关惩罚机制、推动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引入切合小流域实际情况的生态补偿机制和建设符合小流域实际情况的用水协会联盟;完善小流域水权配置制度、推动小流域水权市场建设和引入“关系水权”解决水权冲突;在法律上明确水权和排污权、法律中明确水权交易制度和水排污权交易制度和强化以流域为单位的立法工作。
二、关于水权的概念辨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水权的概念辨析(论文提纲范文)
(1)以“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水权水市场改革的回顾与评论 |
二、我国水权水市场改革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
1. 相关概念繁杂且使用混乱 |
2. 实践中水权分配面临诸多困难 |
3. 水权交易不活跃与市场规模小 |
4. 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及定价难题 |
5. 现有法规体系与水权改革不衔接 |
三、“三权分置”水权制度设计,破解水权水市场改革难题 |
1. 水权概念体系及其权利性质 |
2. 水权的确权 |
3. 水权交易方式 |
4. 法律制度设计 |
四、“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推行的价值和可行性 |
1. 厘清水权概念体系 |
2. 解决水权分配难题 |
3. 促进水权市场健康发育 |
4. 衔接现有法律制度且风险可控 |
5. 有先前经验参照及可操作性 |
(2)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健全水权概念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 水权概念发展历程回顾 |
1.1 我国传统水权概念 |
1.2 我国现行水权概念 |
1.3 市场经济条件下水权概念的发展 |
1.4 生态文明背景下水权概念的完善 |
2 水权概念的争议 |
2.1 水权概念的理论争论 |
2.1.1 主要观点 |
(1)运用民法学理论定义水权概念。 |
(2)运用经济学理论定义水权概念。 |
(3)运用管理学理论定义水权概念。 |
(4)运用商品学理论定义水权概念。 |
(5)运用国际比较法定义水权概念。 |
2.1.2 争论焦点 |
(1)对水权客体“水”的认识不同。 |
(2)对水权之“权”的法律性质意见不同。 |
(3)水权市场制度体系没有达成共识。 |
(4)水权交易实践与水权市场理论是否相符。 |
2.2 水权实践面临的问题 |
3 以《长江保护法》为引领,完善水权概念内涵 |
3.1 坚持生态安全的价值目标和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 |
3.2 深化水权性质认识 |
4 健全水权概念体系,促进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协调发展 |
4.1 联动修订《水法》,统一水权概念 |
4.2 扩展水权内容,促进生态保护 |
4.3 健全水权概念体系,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 |
5 结语 |
(3)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数据来源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国外文献分析 |
2.1.2 国外研究现状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国内文献分析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研究述评 |
2.4 国内外经验启示 |
2.4.1 国际经验和启示 |
2.4.2 国内经验和启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框架 |
3.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 |
3.1.1 生态产品形成的基础理论 |
3.1.2 生态产品价值形成的理论基础 |
3.1.3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 |
3.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涵 |
3.2.1 相关概念及辨析 |
3.2.2 生态产品价值 |
3.2.3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3.3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3.3.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要路径梳理 |
3.3.2 基于产权-需求矩阵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3.3.3 生态产品分类的价值实现路径 |
3.4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研究框架 |
3.4.1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供给-需求”二元回归模型 |
3.4.2 构建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系统性框架 |
3.4.3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遵循的原则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三江源生态产品的价值 |
4.1 三江源概况 |
4.1.1 地理位置 |
4.1.2 自然条件 |
4.1.3 社会经济条件 |
4.1.4 生态地位 |
4.1.5 生态保护 |
4.2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 |
4.2.1 三江源生态资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数据 |
4.2.2 三江源生态资产总值 |
4.2.3 三江源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4.2.4 三江源发展机会成本估算 |
4.2.5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三江源生态产品供求意愿分析 |
5.1 三江源生态产品供给意愿问卷调查 |
5.1.1 调查地区选取及原因 |
5.1.2 问卷基本情况 |
5.1.3 数据收集和检验 |
5.1.4 描述性统计 |
5.1.5 三江源生态产品供给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5.1.6 三江源生态产品供给意愿分析结果 |
5.2 三江源生态产品需求意愿问卷调查 |
5.2.1 问卷基本情况 |
5.2.2 数据收集和检验 |
5.2.3 描述性统计 |
5.2.4 空间交叉分析 |
5.2.5 三江源生态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5.2.6 三江源生态产品需求意愿分析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6.1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分类 |
6.1.1 生态农畜产品 |
6.1.2 淡水资源产品 |
6.1.3 清洁能源电力产品 |
6.2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价值实现现状 |
6.2.1 畜牧业发展现状 |
6.2.2 水资源价格和交易现状 |
6.2.3 绿电交易现状 |
6.3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价值实现困境 |
6.3.1 市场基础不健全 |
6.3.2 生态畜牧业发展受限 |
6.3.3 社会参与程度有待提升 |
6.3.4 科技和人才支撑薄弱 |
6.4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6.4.1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直接交易路径 |
6.4.2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生态产业化路径 |
6.4.3 三江源生态物质产品产业生态化路径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7.1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分类 |
7.1.1 三江源固碳释氧产品 |
7.1.2 三江源土壤保持产品 |
7.1.3 三江源水源涵养产品 |
7.1.4 三江源净化产品 |
7.1.5 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产品 |
7.2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价值实现现状 |
7.2.1 生态调节产品价值实现政策现状 |
7.2.2 三江源生态补偿现状 |
7.2.3 三江源生态补偿成效 |
7.2.4 对口支援三江源的成效 |
7.3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价值实现困境 |
7.3.1 政府主导下三江源生态产品购买力度有待增强 |
7.3.2 基础制度和政策工具仍待完善 |
7.3.3 市场化交易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
7.4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7.4.1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市场化路径 |
7.4.2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横向生态补偿 |
7.4.3 三江源生态调节产品纵向生态补偿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8.1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资源 |
8.1.1 三江源旅游资源 |
8.1.2 三江源文化资源 |
8.2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价值实现现状 |
8.2.1 三江源生态旅游发展SWOT分析 |
8.2.2 三江源各地区旅游发展现状 |
8.3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价值实现困境 |
8.3.1 生态文化产品开发和传播有待提升 |
8.3.2 生态文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
8.3.3 生态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质量不高 |
8.3.4 三江源自然条件制约性明显 |
8.3.5 地区发展与保护矛盾依旧突出 |
8.4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8.4.1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顶层设计 |
8.4.2 三江源生态文化产品基础建设 |
8.4.3 三江源生态旅游的生态产业化 |
8.4.4 三江源生态旅游的产业生态化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9.1 建立三江源生态产品监测确权交易机制 |
9.1.1 推动三江源生态产品信息普查 |
9.1.2 推进三江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9.1.3 构建三江源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 |
9.2 健全三江源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
9.2.1 推行三江源绿色产品认证标准 |
9.2.2 实现三江源生态产品供求平衡 |
9.2.3 拓宽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
9.2.4 促进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
9.3 健全三江源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
9.3.1 完善三江源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9.3.2 建立三江源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9.4 健全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
9.4.1 建立三江源生态产品法律制度保障机制 |
9.4.2 建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 |
9.4.3 建立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 |
9.4.4 加大三江源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
9.5 建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
9.5.1 强化行政职能助力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9.5.2 设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 |
9.5.3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助力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9.5.4 健全三江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受益付费制度 |
9.6 建立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机制 |
9.6.1 构建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 |
9.6.2 制定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 |
9.6.3 推动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应用 |
9.7 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策建议 |
9.7.1 持续发挥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和体制改革优势 |
9.7.2 持续推进三江源生态补偿提标扩面 |
9.7.3 加快实施三江流域协同保护共建共享机制 |
9.7.4 推进对口支援助力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9.7.5 打造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
9.7.6 加快推动三江源特色生态产业发展 |
9.7.7 建立健全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保障 |
第十章 结论、贡献与讨论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创新点 |
10.3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三江源生态产品需求情况调查 |
附录二 三江源居民生态产品供给情况调查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 |
(4)基于水权分配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水资源承载力研究进展 |
1.2.2 水权分配研究进展 |
1.2.3 存在问题与不足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采用的关键技术 |
1.3.3 技术路线 |
第2章 基于水权分配的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理论框架 |
2.1 水资源承载力理论 |
2.1.1 水资源承载力的概念 |
2.1.2 水资源承载力的内涵 |
2.1.3 水资源承载力的主体和客体 |
2.1.4 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因素 |
2.1.5 水资源承载力指标 |
2.2 水权及水权分配理论 |
2.2.1 水权的概念 |
2.2.2 水权的特性 |
2.2.3 水权分配 |
2.3 基于水权分配的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
2.3.1 水权分配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
2.3.2 水资源优化配置是提高水资源承载力的重要途径 |
2.3.3 水资源承载力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约束条件 |
2.3.4 水权分配对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机制 |
2.3.5 农业用水结构体系对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区域概况 |
3.1 自然资源概况 |
3.1.1 自然地理 |
3.1.2 气象水文 |
3.1.3 河流水系 |
3.2 社会经济概况 |
3.2.1 人口情况 |
3.2.2 生产总值 |
3.2.3 耕地面积 |
3.3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
3.3.1 水利工程情况 |
3.3.2 区域水资源总量 |
3.3.3 出入境水量 |
3.4 现状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3.4.1 现状水平年可供水量分析 |
3.4.2 现状水平年需水量分析 |
3.4.3 现状水平年供需平衡分析 |
3.5 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业用水结构优化模型 |
4.1 农业用水结构 |
4.1.1 现状年灌水定额及灌溉次数 |
4.1.2 现状年种植结构及净需水量 |
4.2 农业用水结构优化模型 |
4.2.1 决策变量 |
4.2.2 目标函数 |
4.2.3 约束条件 |
4.3 农业用水结构优化模型求解 |
4.4 农业用水结构优化结果分析 |
4.4.1 灌水定额及灌溉次数确定 |
4.4.2 种植结构优化 |
4.4.3 农业净需水量计算 |
4.5 规划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4.5.1 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分析 |
4.5.2 规划水平年需水量分析 |
4.5.3 规划水平年供需平衡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供用水次序的水权分配 |
5.1 水权配置原则 |
5.2 多水源多目标水权分配模型 |
5.2.1 决策变量 |
5.2.2 目标函数 |
5.2.3 约束条件 |
5.3 水权分配模型求解 |
5.3.1 水权分配思路 |
5.3.2 水源供水范围 |
5.3.3 供用水次序系数 |
5.3.4 基于遗传算法的模型求解 |
5.4 水权优化分配成果分析 |
5.4.1 规划水平年丰水年水权分配 |
5.4.2 规划水平年平水年水权分配 |
5.4.3 规划水平年枯水年水权分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区域水资源承载力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 |
6.1 水资源承载力指标体系构建 |
6.2 双要素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模型 |
6.3 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标 |
6.4 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
6.4.1 现状水平年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
6.4.2 规划水平年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
6.4.3 规划水平年“以丰补歉”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
6.4.4 对比分析 |
6.5 水资源超载度与归因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考虑水资源承载力的区域发展规划研究 |
7.1 水资源承载力多目标决策分析模型构建 |
7.1.1 决策变量 |
7.1.2 目标函数 |
7.1.3 约束条件 |
7.2 水资源承载力多目标决策分析模型求解 |
7.2.1 NSGA-Ⅱ基本原理 |
7.2.2 总体求解流程 |
7.3 结果分析 |
7.3.1 模型参数设置 |
7.3.2 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 |
附录A 邯郸平原区现状水平年可供水量 |
附录B 邯郸平原区现状水平年需水量 |
附录C 邯郸平原区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 |
附录D 邯郸平原区规划水平年需水量 |
附录E 邯郸平原区规划水平年水权分配 |
(5)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水权及水权分配 |
1.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2.3 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
1.3 农业节水管理的演进路径与前沿热点—基于Cite Space V软件分析 |
1.3.1 发文量分析 |
1.3.2 演进路径分析 |
1.3.3 前沿热点分析 |
1.4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水权理论及研究区概况 |
2.1 水权理论 |
2.1.1 水权解释 |
2.1.2 初始水权分配理论 |
2.1.3 系统论 |
2.2 石河子灌区概况 |
第三章 深层次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研究 |
3.1 深层次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构建 |
3.1.1 分配原则 |
3.1.2 指标选取及说明 |
3.2 遗传算法投影寻踪模型 |
3.3 结果分析 |
3.3.1 分配水量分析 |
3.3.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节水潜力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业水价承受力和节水潜力评估 |
4.1 完全成本农业水价核算 |
4.2 农户水价承受力分析 |
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下节水潜力分析 |
4.3.1 水价-水量节水博弈模型 |
4.3.2 石河子灌区节水潜力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水权交易模式构建及转让效益分析 |
5.1 干旱绿洲区水权交易模式设计 |
5.2 “退地减水”措施下区域可交易的农业节余水量 |
5.3 水权交易效益分析 |
5.3.1 经济效益分析 |
5.3.2 生态效益分析 |
5.4 石河子灌区农业用水管理技术集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6)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 |
2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地形地貌 |
2.1.3 水文气候 |
2.1.4 水系河流 |
2.1.5 社会经济概况 |
2.1.6 流域水资源状况 |
2.1.7 流域现存问题 |
2.2 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原则 |
2.3 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的建立 |
2.4 研究区基础数据 |
2.5 初始水权分配方法 |
2.5.1 基于层次分析的模糊物元法 |
2.5.2 基于熵权的TOPSIS法 |
2.6 分配模型结果优化 |
2.7 本章小结 |
3 结果与分析 |
3.1 流域基本用水权 |
3.1.1 流域生活用水权 |
3.1.2 流域生态用水权 |
3.1.3 流域基本用水权 |
3.2 指标权重 |
3.2.1 主观权重 |
3.2.2 客观权重 |
3.2.3 综合权重 |
3.3 现状分配模式 |
3.4 一次分配方案 |
3.4.1 基于AHP的模糊物元水权分配模型 |
3.4.2 基于熵权的TOPSIS法水权分配模型 |
3.4.3 合理性分析 |
3.4.4 友好度评价 |
3.5 二次优化方案 |
3.6 初始方案与优化方案对比分析 |
3.6.1 关联度比较 |
3.6.2 友好度比较 |
3.7 本章小结 |
4 讨论 |
4.1 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探讨 |
4.1.1 分配层次探讨 |
4.1.2 分配方法探讨 |
4.2 评价方法探讨 |
4.3 分配方案探讨 |
4.4 研究展望 |
5 结论 |
6 参考文献 |
7 致谢 |
(7)长江上游生态水权内涵、特征及其生态产品属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缘起与概念辨析 |
二、生态水权及其内涵特征 |
1.生态水权文献回顾 |
2.生态水权的制度界定 |
3.生态水权的内涵特征 |
三、生态水权的生态产品价值属性 |
1.生态水权内嵌于河流生态 |
2.生态水权内嵌于湖泊湿地 |
3.生态水权内嵌于生态空间 |
4.生态水权内嵌于水文化 |
四、生态水权价值实现的路径拓展 |
1.依托碧道/蓝道的生态水权价值实现路径 |
2.依托生态补偿制度的生态水权价值实现路径 |
3.依托自然公园门票收入的生态水权价值实现路径 |
4.依托水生资源商品化开发的市场化路径 |
(9)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 ——以西柳沟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存在的不足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1.1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
2.1.2 生态环境价值理论 |
2.1.3 公共产品理论 |
2.1.4 经济外部性理论 |
2.1.5 博弈论理论 |
2.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相关理论 |
2.2.1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理论 |
2.2.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理论 |
2.3 水权交易相关理论 |
2.3.1 水权与可交易水权的法律界定 |
2.3.2 水权交易基础理论 |
2.3.3 水权交易定价理论 |
3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模式构建 |
3.1 水土保持水沙置换的基本思路 |
3.1.1 思路提出的背景 |
3.1.2 思路的阐释 |
3.2 相关实践与研究的启示和借鉴 |
3.2.1 内蒙古黄河干流取水权交易的实践 |
3.2.2 水权交易参与合同节水管理的研究 |
3.2.3 水权交易参与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 |
3.3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模式设计 |
3.3.1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可行性分析 |
3.3.2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
3.3.3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框架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模拟 |
4.1 模型概述 |
4.1.1 水文模型 |
4.1.2 土壤侵蚀产沙模型 |
4.2 模型选择 |
4.2.1 SWAT模型结构 |
4.2.2 SWAT模型原理 |
4.2.3 SWAT模型适用性 |
4.3 模型建立 |
4.3.1 研究区域概况 |
4.3.2 研究区域土地利用分析 |
4.3.3 研究区域淤地坝概况 |
4.3.4 拦沙工程对流域水沙影响的计算方法 |
4.3.5 淤地坝模块设置 |
4.3.6 模型输入 |
4.3.7 模型参数率定与验证 |
4.4 模型应用 |
4.4.1 情景设置 |
4.4.2 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评估 |
5.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计算 |
5.1.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计算方法 |
5.1.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计算结果 |
5.2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核算 |
5.2.1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 |
5.2.2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6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研究 |
6.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基础条件 |
6.1.1 交易需求条件 |
6.1.2 经济可行条件 |
6.1.3 工程技术条件 |
6.1.4 政策引导条件 |
6.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机制设计 |
6.2.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主要原则 |
6.2.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市场要素 |
6.2.3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基本策略 |
6.2.4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运作流程 |
6.3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保障措施 |
6.3.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风险防范 |
6.3.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政策保障 |
6.4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模拟 |
6.4.1 交易方案 |
6.4.2 交易定价 |
6.4.3 交易流程 |
6.4.4 效益分析 |
6.4.5 综合评价 |
6.5 本章小结 |
7 讨论与结论 |
7.1 讨论 |
7.2 创新点 |
7.3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胶河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3 现有研究述评 |
1.3 研究的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阐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小流域水资源与小流域水权 |
2.1.2 小流域水权冲突 |
2.1.3 水权质量 |
2.1.4 水权协商 |
2.1.5 水市场 |
2.2 理论阐述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公共物品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3 胶河水权冲突现状 |
3.1 胶河流域概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水文概况 |
3.1.3 开发利用概况 |
3.2 胶河水权冲突现状 |
3.2.1 水源地保护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 |
3.2.2 用水水质与排放污水之间的冲突 |
3.2.3 用水目的冲突 |
3.2.4 用水时间冲突 |
3.3 胶河水权冲突特征 |
3.3.1 水权冲突主体的多元化,各主体存在密切联系 |
3.3.2 水权冲突外溢效应普遍性和严重性,非制度化解决方式已成为常态 |
3.3.3 水权冲突对抗持续时间长,引致暴力对抗 |
4 胶河水权冲突诱因分析 |
4.1 胶河水权质量较低导致水权冲突激化 |
4.1.1 水权排他弱化提高机会主义行为发生概率 |
4.1.2 水权转让水平低导致水权冲突类型增加 |
4.1.3 水权分割不充分引起公域水权冲突数量增多 |
4.1.4 水权积贮不足引起水权异动现象发生 |
4.1.5 水权行使和限定弱化引起水权并未被有效行使 |
4.2 胶河水权立法缺失导致水权冲突协调难 |
4.2.1 水权和水排污权的地位仍在法律层面上为空缺 |
4.2.2 部门之间立法相对独立,缺乏以流域为单位的法律法规 |
4.2.3 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并未建立 |
4.3 胶河水权制度不完整导致水权配置无序 |
4.4 胶河用水户之间非合作博弈导致冲突加剧 |
4.4.1 非合作博弈模型构建 |
4.4.2 博弈均衡结果分析 |
4.5 胶河水权冲突影响因素重要性分析 |
4.5.1 基于层次分析的胶河水权冲突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
4.5.2 处理水权冲突的法经济学分析 |
5 胶河水权冲突过程分析 |
5.1 F-H冲突分析方法简介 |
5.2 胶河水权冲突F-H分析模型 |
5.2.1 胶河冲突局势 |
5.2.2 确定胶河水权冲突局中人 |
5.2.3 局中人策略与可行局势 |
5.3 胶河水权冲突均衡分析 |
6 协调胶河水权冲突的对策与建议 |
6.1 完善胶河水资源管理体制 |
6.1.1 补强胶河水资源和水质管理相关惩罚机制 |
6.1.2 推动胶河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 |
6.1.3 引入符合胶河流域实际情况的生态补偿机制 |
6.1.4 建设符合胶河流域实际情况的用水协会联盟 |
6.2 深化胶河水权制度改革 |
6.2.1 完善胶河水权配置制度 |
6.2.2 推动胶河水权市场建设 |
6.2.3 引入“关系水权”解决胶河水权冲突 |
6.3 完善胶河水权冲突立法现状 |
6.3.1 在法律上明确水权和水排污权 |
6.3.2 在《水法》中明确水权交易制度 |
6.3.3 将水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 |
6.3.4 强化以流域为单位的立法工作,协调流域和地区共治工作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四、关于水权的概念辨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以“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J]. 王亚华. 中国水利, 2022(01)
- [2]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健全水权概念体系[J]. 黎刚,郭露洁,黎喆汇,韩鹏煜.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21(12)
- [3]三江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D]. 苟廷佳. 青海师范大学, 2021
- [4]基于水权分配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研究[D]. 吴旭. 河北工程大学, 2021(08)
- [5]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D]. 贺天明. 石河子大学, 2021(02)
- [6]山东省南四湖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研究[D]. 褚铄. 山东农业大学, 2021(01)
- [7]长江上游生态水权内涵、特征及其生态产品属性研究[J]. 沈茂英. 中国西部, 2021(02)
- [8]长江上游农业水权制度现状与面临困境研究——以四川省为例[J]. 沈茂英. 农村经济, 2021(03)
- [9]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 ——以西柳沟流域为例[D]. 郭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10]胶河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D]. 赵健.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