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城市灌区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王洋[1](2020)在《金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四个面向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1127-1368)》文中研究说明金元时期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重要阶段,也是山西区域社会发生激荡转折的时期。本研究主要考察的时段是1127年至1368年,这段时间内,山西处于金、元二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之下。研究以金元时期的山西社会为考察范围,以山西金元时期留存的850通碑刻资料为基础资料,将碑刻中所反映的释道宗教、祠神信仰、水利营建、宗族发展四个面向为主要研究对象。本文是一项关于地域社会史的研究,除碑刻资料外,同时运用史志、文集、家谱等资料,并注重田野调查,通过“自下而上”的视角以及“长时段”的研究方法,考察以上四个面向中所体现金元时期山西基层民众面对社会剧变时的复杂心态,以及在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中体现的能动性。文章旨在将基层民众从战乱和王朝更替下面目模糊的“黔首”,还原为充满主动性的行为主体,以人文关怀的角度对社会变革下的民众行为进行解读,并最终探讨山西社会在金元时期社会整合过程中发生的嬗变过程和对后世的深远影响。文章分为九章,按照时间顺序,设置了“金”与“元”的时间分野,第一章以“金代山西宗教与社会”为研究对象,宋代以来,山西的佛教信仰氛围相当浓厚,而北宋徽宗在民间弘扬道教的举措也令道教具备了一定信众基础。金代之前已存在的大中型寺院通过经营庙产、收徒授业、弘扬教义等途径获得发展空间。在宗教管理制度方面,金代与前代不同的一点是开发了民间购买寺观名额的通道,在此政策影响下,基层民众具备了在村中开设合法寺观的条件,地方精英与僧道的交流、博弈也变得频繁起来,不少具有经济实力和道德威望的僧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一些新创的寺观成为村民共享的公共空间。第二章探讨了金代灾害频发的社会条件与民间创开水利的热潮。金元时期处在历史上气候波动较大的寒冷期之间,受气候影响,旱灾成为山西地区生产发展的最大障碍。国家与地方精英的赈灾活动虽能纾解部分困难,但也会出现有时力有不逮的情况。为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产效率,除对前代水利工程善加利用外,金代山西水利开发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民渠的大量开创和水泉的逐步利用。随着水利工程的开发,民间关于水权的纷争也随着出现,民众通过输财、论工、家族继承、道义因素等不同条件厘定用水权力。同时,通过对不同水案进行个案研究可以发现,用水秩序中反映的国家话语与民间传统逐渐达成了微妙的平衡,官方通过地方精英对水利系统进行间接管理的制度逐渐形成。第三章论述了金代祠神信仰与山西社会的关系,由于灾害频发,被认为能够护佑地方风调雨顺的祠神成为民众寄予希望的另一途经。北宋熙宁年间曾进行过对民间祠神的大规模封赐,山西州县官员通过奏请封赐的方式为一部分地方祠神争取到了官方颁发的封号、庙额。由于金代未再度大规模封赐祠神,因此获得赐封的神灵群体基本维持北宋末的格局。在金代对祠神的管理中,地方官员、儒士与地方精英按照儒家经典,对一部分无额祠神进行了维护和再度诠释。通过对长子县上方村汤王庙的个案解读,可以形象地观察民间组织的内部结构、祈雨仪轨以及民众对异地设立“行祠”的看法。另外,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僧道也逐步参与到祠神祭祀中来。第四章探讨金代宗族的发展情况,由于靖康之变后的社会动荡,原先地方大族拥有的纸质谱牒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地区以石质碑幢作为载体,记录家族世系等信息。北方以先茔为中心的宗族活动也有一定发展,国家鼓励累世聚居,并为七十以上老人赐官,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众宗族意识的不断完善。此外,本文还注意到山西社会中宗族与宗教之间具有的密切联系。第五章详述蒙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变革,首先是世侯的崛起,蒙元时期各州县地方武装与原金代官员等通过投降、依附蒙古,获得了当地军政权力,由于权力能够在家族内部继承,因此称为称为“世侯”。对于蒙元时期经历战乱的山西地区,世侯为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发展生产,招辑流亡,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其次是僧道政治、经济地位的抬升,由于邱处机、海云等着名僧道的社会活动,蒙古统治者允许僧道蠲免赋税。以兴建纯阳万寿宫与刊刻“玄都宝藏”两大活动为主,全真教在山西地区迅速扩张。佛教则通过三次僧道辩论,争取蒙古统治者的支持,对全真教进行全面抑制。再次是儒士地位的相对下降,由于蒙元长达八十多年未行科举,因此儒士不得不寻求为吏、为学官等新的入仕的渠道,并在社会事务中强调自身权威,科举停废客观上为儒士深入地方社会提供了条件。第六章主要研究元代山西宗族建设的情况,山西世侯通过“根脚”和自身才干延续了家族仕途,他们是宗族活动实践的主要力量。在这一时期,世侯、平民、儒士等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家族积极采用“先茔碑”与“世系图”来记录家族发展情况,经幢与墓塔作为先茔碑的补充,在元代也一直被沿用。先茔碑的创作以平实为主,儒士在其中发挥了指导作用,谱牒中并不排斥女性与出家的族人,一些世侯与地方精英还创建了“家佛堂”作为祭祖场所,“守坟寺”这一形式在元代也得到了发展。综合来看,山西这一时期的宗族活动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第七章论述元代的水利与社会关系,元代是山西水利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的时期,民间水利管理体系在前代基础上作用愈加突出,以渠长为代表的地方精英在水利管理、人力组织、水规制定等方面的参与程度亦不断加深。目前所见的一些地区,官方在推广“自下而上”用水经验与巩固渠长权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洪洞等水利规约较为完善的地区,共同的水神祭祀与使水户的身份认同关联起来,渠长的权力不仅包括在现实生活中监督渠务、分配水权,在水神祭祀体系中确立权威,进行资源竞争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看到,通过神权、传说等方式巩固水权的行为,被证实是卓有成效的。此外,僧道等新晋社会精英对水权的把握,也是本章研究的重点之一。第八章主要讨论元代祠神信仰与社会的关系,与金代相比,元代对祠神信仰的管理较为松散,无封号的祠神在社会中获得了宽松的发展空间。元代的地方儒士重视地方的文化传统和民众的实际利益,他们成为地方祠神信仰正当性的辩护者。由于元代自然环境多自然灾害,地方官员、儒士、精英与民众集中在民间神祠之中,希望通过祷告达到消灾弭祸,风调雨顺的目的。地方神祠中出现的乱象与国家管理紊乱有关。但是,元末农民起义,战乱频发,严苛的社会氛围令官员与民众过分倚重民间神祠的灵验效应,是否符合“正祀”的要求则降至次要位置。另一方面,以姜善信、广胜寺僧人为代表的宗教人员广泛地参与地方祠庙的修缮活动,并参与祠神祭祀,以争取社会精英的合作。第九章研究元代山西宗教折衷求变,积极向社会发展的原因和影响,“至元焚经”之后,全真教对道教的管理范围限于淮河以北,地方宫观的职能也由协调扩张转为以经营庙产为主。以五台山为中心的山西佛教则得到了元朝统治者的政治、经济等多方支持。本文注意到,在世祖之后,山西不少寺观均将庙产立碑,这一活动反映了释道二教在基层社会的生存压力。通过以泽州道士苗道一为个案的探究,我们可以发现元代宗教的发展环境与蒙元之初相比有着很大区别,作为全真掌教,苗道一的成就局限在宗教方面,而甚少涉足社会事务。而地方社会中的僧道们则积极适应以村社为中心的地域社会新格局,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郭晓燕[2](2015)在《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与经验浅析》文中研究说明山西省晋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是典型的资源型工程型缺水并存地区。为了保障晋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晋城市围绕四大节水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工作,探索出了资源型工程型缺水地区节水新途径,为类似缺水地区提供实践经验。
马向瑜[3](2007)在《山西晋城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文中认为水资源危机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无节制的开采水资源,水环境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和污染的情况日益严重。如果不转变用水观念和用水方式,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将对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国水资源总量虽居世界第四位,但却存在资源型、地区型、经济型、水质型、浪费型缺水,是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并且缺水有日益加剧的趋势。为保障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必须加强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晋城市处于北方干旱地区,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541m3,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水资源承载能力低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文以山西省晋城市为研究区域,对晋城市水资源的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运用灰色预测法和指标—定额法对晋城市供需平衡状况进行了预测;揭示了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晋城市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急剧增加,1990~2005年,总取水量增加了57.1%,使得本来就缺水的晋城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生产和生活用水中的严重浪费和污染,更加剧了水资源危机,制约了晋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对晋城市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预测表明,2010年晋城市总需水量为58222万m3,其中:城镇生活需水量为3172.42万m3,农村生活需水量为2480.4万m3,农业需水量将达到4387.6万m3,生态需水量合计为3999.3万m3/a,工业用水量为44182.3万m3;总供水量为47752.7万m3;缺水10469.3万m3,缺水率高达18%。因此,建设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3)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原则、目标和任务,以及晋城市的用水结构和水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容包括:多水源开发、节水经济结构建设、工业节水、农业节水、生活节水以及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4)为保障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应当加强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水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价制度和水权交易制度,营造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建设节水文化;建立健全节水法律法规体系。
阎顺喜[4](2002)在《晋城市灌区改革的实践与思考》文中提出通过对晋城市7个灌区基本情况的认真分析,提出了灌区在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了灌区改革中较成功的经验及今后改革中需要努力的方面。
吴玉姣[5](2019)在《地方立法谦抑论》文中指出“谦抑”一词体现了谦让、抑制、慎密、恭谨等意思。大致说来,地方立法谦抑一般是指地方立法者以及地方立法参与者在进行地方立法活动时有必要秉承审慎、节制的宗旨,尽可能地达到地方性法规数量恰当以及地方性法规质量良好的目的。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很多立法思想和实践中都蕴含着谦抑的理念。例如,在西方世界中,无论是柏拉图对法律的不信任,奥古斯丁要求世俗法必须遵循永恒法,孟德斯鸠所提到的立法权需要制约,还是萨维尼反对的立法狂热,莱奥尼有关立法之法泛滥会背离个人自由的论证,爱波斯坦所直言的简约法律的力量等,都是西方社会有关立法谦抑思想的重要理论论述。我国古代“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汉初约法省刑”、“唐律疏而不漏”、“持法深者无善治”等思想及制度实践,以及我国清末民国时期开展的习惯调查运动、新中国时期“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和“试点立法”等立法原则和方针,这些思想理论与制度运行无不体现了立法的谦抑精神。然而,尽管历史上立法谦抑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和制度实践,也有相当多中外学者的肯定,但在现实的立法实践中,包括地方立法谦抑在内的立法谦抑的相关原理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也极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出现的许多新变化和新特征,有必要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角度去总结我国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并反哺地方立法实践。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一级地方立法主体,以及自治州这类市一级地方立法主体,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的数量多达354个。地方立法主体数量的增加,又直接导致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截止至2019年1月1日,仅新增的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43个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总数已达906部,其中程序性地方性法规206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700部。然而,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不仅表现在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等数量方面,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先立法、地方性法规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等内容方面,也对地方立法谦抑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这一现实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后发现,既有从立法理论上展开地方立法谦抑研究的必要性,又有从地方立法实践上讨论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代议制立法失灵和法律局限性两个方面向地方立法谦抑提出的要求。所谓代议制立法失灵,即是指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总是能刻意设计,而在很大程度上或实实在在地是立法者表述的成果,而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立法表达媒介的误差以及现代法律理论研究也证明,法律在立法表达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再加上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不少被质疑的地方,这使得制定法在其根基上存在问题。法律局限性主要在于,法律仅仅是道德、习俗、政策、市场规则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因而其管辖范围有限;且因为绝对的公正不可得、耗费的成本巨大等原因,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而由于人的认知有限、社会复杂多变、立法过程漫长等原因,法律还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法律繁杂也可能会存在众多危害,比如可能会干预私人领域进而吞噬自由,可能会带来权利主张的狂热进而妨碍公正,还可能会使得人们因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而不敢创新,进而束缚人类进步。因而,从立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必要性。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主要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地方立法权异化等三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谦抑所提的要求。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既包括地方立法主体资格受限、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又包括地方立法机构不健全、地方立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地方立法技术不到位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包括省一级、较大的市以及新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祁连山事件、潘洪斌事件以及其他违法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等诸多观赏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地方立法权异化则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会借助地方性法规来“要人”、“要钱”、“要权”以及“推责”。比如在地方性法规中通过设立增设专门机构、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为协调性虚职机构挂牌设编的条款来增设编制,通过设立巧设罚款明目、增加收费项目、侵占第三方经费的条款来创设经费,通过设立新设或扩充部门职权的条款来增加权力,以及通过设立剥夺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条款来推脱责任。因而,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迫切性。上述地方立法谦抑的实际操作,就其有效路径来看,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地方立法权的规制,包括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第二,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包括健全地方立法程序、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第三,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包括普遍性的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以及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第四,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包括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地方立法谦抑,以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进而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而由于地方治理优先化、地方治理的差异性和自主性,以及地方立法相较于中央立法的成本效益优势,地方立法权的适度下放成为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这也在我国地方立法扩张的事实中得到体现。并且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还有待进行适度扩张。因此,地方立法在秉承谦抑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适度扩张,二者不可偏颇。当然,现今在我国地方立法暂不成熟之时,地方立法应该以谦抑为主,辅之以稳步适度的扩张。综上,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在《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扩容限权的这一新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立法谦抑这一主题,希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立法繁杂的现状,进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且补白地方立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以丰富法学理论。
梁胜行[6](2018)在《基于生态流量逐级保证的河口村水库水量分配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世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在享受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面临着自然资源匮乏与破坏的巨大压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2015】17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2016】65号)中都明确强调:“对于生态流量要科学确定,维持河湖的生态用水需求的同时重点保证枯水期生态基流。”为保证社会经济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兼顾水生态保护的水量优化分配是水资源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本文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51479180),以沁河流域(河南段)河口村水库研究区为研究对象,采用改进的Tennant法对生态流量进行量化研究,综合考虑河道外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与河道内生态用水的保证目标,构建生态流量逐级保证水量优化分配模型。论文主要工作与成果如下:(1)生态流量量化研究。分析生态流量内涵与水量分配理论之间的联系,提出逐级保证的生态流量概念。结合多频率流量比,对Tennant法进行改进,估算不同水平年(丰水年、平水年、枯水年、特枯年)对应的逐级生态流量值。(2)供需水分析及方案设置。结合研究区实际情况进行供需水分析。分析河口村水库的入库径流,获取典型年设计入库径流过程作为供水量;分析区域内用水户的需水要求,结合发展规划,核定规划水平年2020年与2030年的工业、灌区、生活河道外各行业用水需求,并制定不同规划水平年的需水方案。(3)基于生态流量逐级保证的水量分配模型构建。模型目标函数包括各行业供水保证目标与河道内生态流量逐级保证目标;模型约束包括水量平衡约束、各行业供水保证率下限约束、供水调度线不交叉约束、库容约束、下泄流量约束。模型采用粒子群优化算法进行求解。(4)研究区实例计算。基于生态流量逐级量值、供需水分析及水量分配模型研究成果进行实例分析,分别计算近期规划年2020年与远期规划年2030年在不同方案下的水量分配结果,并进行对比分析,获取推荐方案并制定水量分配规则。
彭珂珊[7](2016)在《我国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践与思考》文中研究说明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保持水土,维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刻不容缓.从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概念入手,总结了我国水土流失的现状,分析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研究了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探讨了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五大作用,即:1水土保持是综合防治蓄水减沙的根本性措施;2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3水土保持是缓解水资源供需平衡矛盾的主要手段;4水土保持是改善山区农业生态环境的主要途径;5水土流失治理是加快生态建设的有力保障.
陈芳淼[8](2013)在《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从历史演变状况看,荒漠化问题区域特征明显,整体可归属于地理系统问题。因此,用地理系统方法衡量与评价荒漠化问题具有科学性。地理学是实践科学。使用地理系统方法在认识荒漠化演化机制的同时,可以为防治工作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依据地理学特征,可将区域荒漠化问题划分到耕地、草地、林地、湿地-水系、沙地、社区六元结构板块,进行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及演化机制认识(简称六元法)。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政治地位重要、文化结构多元,其可持续发展对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半个多世纪以来,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出现了区域荒漠化问题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地理系统变化剧烈等问题,严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本研究用六元法,从村庄、县域、省域、区域尺度,对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进行逐级研究验证,分析认识区域荒漠化演化机制,探索防治对策,同时检验六元法的有效性。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基本机制通过六元法多层次、多点、长历史时段考察,得出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机制为:耕地扩张,耕地质量下降;天然草地缩减、人工草场扩大,草地整体退化严重;天然林遭到严重破坏,近期人工林地面积稳步扩大,林地生态经济功能较弱;湿地-水系萎缩,地表水面积减少,河流径流不稳定性增加,地下水位下降,冰川融化加剧;沙地系统局部得到控制,整体扩张:社区扩张明显,城镇居民区和工矿区建设步伐快,大量占用郊区优质耕地。上述发展趋势反映出耕地、社区、人工林地扩张,草地、湿地-水系显着退化,沙地整体形势严峻,西部地区荒漠化形势不容乐观。进一步分析表明,导致西部荒漠化问题严峻化的基本因素为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其中,人为因素占主导方面。2、我国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对策建议研究对未来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2)彻查全区资源环境状况,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3)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发展,其中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严格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4)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5)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6)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7)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3、六元法应用认识对“六元法”的实际应用得出如下认识:1)利用“六元法”进行区域荒漠化研究可覆盖全地理区域,研究方法简洁,研究结果条理清晰,问题定位准确,容易得出明确结论;2)“六元法”适用于多尺度地理系统(从村庄到全球系统)研究,上下尺度间研究结果互为印证,利于原因诊断;3)可分别六单元进行纵向历史发展趋势演变研究,借以从历史角度清晰地判明各自的发展轨迹与彼此演替机制;4)可分别区域地理特征,判断单元荒漠化轻重关系与主次矛盾:5)县域及以下尺度的研究中,注意从主体地理单元把握荒漠化现状及其演化过程的细节,寻求针对性防治对策;县域以上尺度的研究中,注意对各地理单元变化趋势进行归纳总结,理清演变机制。
吕微[9](2010)在《中国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分析 ——山西省为例》文中提出“三农”问题是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全国人口的70%居住在农村,可以说构成全社会基础的是农村,但是城乡的巨大差别、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贫富差距,均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通过对山西省农村地区的下乡调查和访问过程中发现,长期以来,造成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服务体系的低效供给。农村贫穷、农业危险与农民辛苦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全国还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所以,文章着重研究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具有普遍共识的、为广大农民共同享用的服务内容,即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十分新鲜而又重要的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背景下,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它具有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加快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现代化的迫切需要。鉴于此情况,本文从广大农民和服务的供给者两个角度来进行研究。一方面,将多方合作的理念融入到农村服务系统建设中;另一方面,从宏观的角度出发,试图建立一个高效的农村服务系统,并着重研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农民需求之间的融合,以及与政府体制的交叉,从较为综合的角度进行系统研究,在理论上给出一个整体性的开发思路与措施,这将对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大致从五个部分进行了研究。第一,首次建立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理论模型。在回顾了服务、农村服务、农村公共服务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依据需求调查情况建立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理论模型,将农村公共服务系统划分为四大体系:生产性服务支持体系、生活性服务支持体系、发展性服务支持体系以及保障性服务支持体系,共18项服务项目。生活服务支持体系满足了农民基本的生活需要、生产服务支持体系满足了农民生产需要、发展服务支持体系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保障服务支持体系是农民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四个服务系统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就是主要以这四大服务体系为依托。高水平、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四类服务体系的支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伟大工程成功的保障。第二,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多方主体进行了研究。过去一般认为,农村的服务系统建设,特别是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主要是政府行为,甚至认为根本是政府行为。但通过对中国农村建设的历史分析,认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仅靠政府财政供给,或者完全由农民承担,都是不现实的,需要各方通力合作,提高供给能力,达到共赢的目的。农村服务系统主体不仅仅是政府,还是社会化供给组织、市场化供给组织共同完成的,他们构成了多方合作的主体,形成了农村服务体系的主体建设的演化过程。因此,本文试图跳出单从政府的角度研究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思路,通过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特点的分析,运用合作博弈和无限性重复博弈理论得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和农民,三者只有在一定的条件约束下才可以合作,即参与人收益R合作≥R不合作,同时需要引入一定的制约因素,如奖惩机制的建立,这样,才能防止参与人出现“搭便车”现象,以达到多方主体共赢的目的。同时,借鉴协同学的理论,明确了三方主体在供给中的相互作用和互补关系,构建了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依托、政策法规为保护,市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供给结构。第三,对山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做出了整体性评价。通过对山西省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分析,可以看出,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因素都隶属农村公共服务的范畴,而且其供给水平普遍偏低。因此,为了对山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做出整体性评价,本文以山西省11个地市为例,对山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行测评,将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可量化为22个指标。运用灰色关联法评价各地市供给能力水平,关联度排在前3位的是运城市、晋城市和阳泉市。为了找出各城市供给水平的特点,通过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将这11个地市划分为两类,太原、阳泉、晋城、运城和临汾属于第一类;大同、长治、朔州、晋中、吕梁和忻州属于第二类,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判别分析研究排名前五位和后六位的城市供给水平的差异性,发现农田水利建设和公共图书馆建设这两项服务在体现前五位和后六位城市供给能力水平上,具有显着代表性。因此,以在这两个方面建设较好的城市运城和阳泉为例,分析并介绍它们的成功经验,为其它城市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运用因子分析法验证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内容的合理性。本文对山西省晋中、吕梁和忻州三个有代表性的地市进行了调查,根据回收的460多份农民的问卷,运用因子分析法,得出影响农民满意度的3个满意因子——生产生活服务因子、发展服务因子和保障服务因子。第1个因子中,水电、沼气,道路通畅,农资购买和农产品销售,这四个服务因素对满意因子F1的贡献率较高;第2个因子中,文体设施和农技推广因素贡献率较高;因子3中,养老保险对满意因子F3的贡献率最大。因子分析的结果发现农民满意因子分值都低于平均满意水平,可见,农民对各服务项目的满意感普遍偏低。为了解这18项服务因素与农民总满意因子的相关性,在相关分析中,运用因子得分值计算得出了影响农民总体满意度因子的关键因素,农产品销售、农资购买和农田水利建设,这三个服务因素与农民总满意因子的相关关系最大,说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驱使农民不得不更加重视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发现农民对服务项目的建设存在多层次的需求和建议,因此进一步通过卡诺模型分析的方法寻找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服务项目,并将多方合作的理念融入农村服务的供给对策中。第五,对政府供给体制进行了研究。从政府的角度进行研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始终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监管。本文从政府体制方面分析其供给不足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政府供给机制的相关建议,以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城乡的均衡发展,为全国各省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借鉴。
龚孟建[10](2010)在《山西省夹马口灌区建管模式的社会学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过去对水问题的研究主要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角度展开。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水问题,可弥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方面的某些不足之处。水是生命的载体,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山西省运城市夹马口灌区作为研究对象。夹马口灌区是我国在黄河干流上建设的第一座大型黄河提水灌区。50年来灌区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成功地实现了由计划经济管理方式向市场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本文采用文献分析的方法,认真整理研究了夹马口灌区不同时期的有关管理制度;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了灌区农民对灌区的评价和诉求;还进行了深度访谈,主要访谈了灌区管理者和部分农民。本文的研究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现状,交代了研究方法和分析思路。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一些理论假设。第二部分是研究项目区概况,简述了项目区的地理、历史、气候、经济、技术等概况。第三部分是灌区发展历程、制度变迁与个案分析。首先,按照时间顺序详细叙述了项目区三个时期的发展历程和制度变迁,分别是传统体制时期的工程筹划与建设、农村改革时期不断壮大与发展和科学发展观引领的现代化建设时期;其次,引用五个个案详细说明了夹马口灌区实施灌溉管理的情况;最后,指出了夹马口灌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是结论,呼应前面提出的假设,系统总结了夹马口灌渠工程的功能和意义。一是灌溉工程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二是创新观念、与时俱进是水利工程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三是依靠科学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是永恒主题;四是正确处理好灌区与受益群众的关系,在互动和摩擦中寻求最佳结合点;五是引黄灌溉在山西潜力巨大,是一项战略之举。第五部分是关于水利社会学的一些思考。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是一部治水史;水资源的多重属性决定了水利属于社会学范畴;水利工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以灌溉为主的灌溉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主要依托。灌溉农业与千家万户的农民相联系,灌溉问题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学议题,需要深入研究。
二、晋城市灌区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晋城市灌区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金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四个面向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1127-136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区域、材料和思路 |
第一章 其兴也勃:金代山西宗教发展的特征 |
第一节 入金以来山西地区的宗教生态 |
第二节 金代基层社会购买名额敕牒的热潮 |
第三节 金代山西地区释道二教的经济状况与社会影响 |
小结 |
第二章 秩序初建:金代山西民间水利建设的背景与过程 |
第一节 金代山西的自然环境与主要灾害 |
第二节 国家与地方精英的赈灾活动 |
第三节 金代山西的水利建设与水权分配 |
第四节 金代水案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祠赛祈报:金代山西民间祠神信仰与社会活动 |
第一节 金代山西民间祠神信仰格局 |
第二节 “载在祀典”:金代政府对神祠的管理政策与民间应对方式 |
第三节 官员的作为与态度 |
第四节 金代民间神祠的组织与祈祷——以潞州长子县上方村“圣王庙”为中心的考察 |
第五节 释道二教与祠神信仰的结合 |
小结 |
第四章 碑幢存谱:金代山西社会中的宗族实践 |
第一节 金代民间敬宗收族的路径 |
第二节 以先茔为中心的收族活动 |
第三节 孝亲聚族:金代民间宗族情况 |
小结 |
第五章 蒙元征服:金元易代对山西社会的影响 |
第一节 山西世侯的崛起 |
第二节 释道二教地位的提升 |
第三节 科举停废与儒士地位 |
小结 |
第六章 先茔图碑:元代山西的宗族建设 |
第一节 “迁转法”颁布后的世侯家族仕宦情况 |
第二节 元代先茔碑创建的时间分野与家族类别 |
第三节 今见山西元代谱系之特征 |
第四节 以“尊祖敬宗”为中心的茔地建设 |
第五节 义与利:元代宗族建设的双重属性 |
第六节 祠堂与佛堂:宗族祭祀的宗教影响 |
小结 |
第七章 承前启后:元代的水利与水规 |
第一节 蒙元及元代官方在水利建设中的作用 |
第二节 民间水利规约的继续完善 |
第三节 僧道等精英的水权 |
小结 |
第八章 以社为先:元代祠神祭祀中的多方角力 |
第一节 元代对祠神信仰的管理 |
第二节 蒙元前期多重社会精英对祠神信仰的重塑 |
第三节 地方精英对传统信仰的维护 |
第四节 村社——祠神祭祀的主体 |
第五节 元代官员参与祠神祭祀的方式 |
小结 |
第九章 折衷求变:元代山西社会中的宗教发展 |
第一节 祖荫难庇:“至元焚经”后全真教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泽州道士苗道一与全真教的“中兴”尝试 |
第三节 元代山西佛教的发展 |
第四节 “难持胜果”:元代中后期僧道生存空间的逐步压缩 |
第五节 僧道的应对方式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与经验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现状 |
1.1 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制度与管理体系 |
1.2 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 |
1.3 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 |
1.4 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 |
2 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经验 |
2.1 加强组织领导 |
2.2 加强宣传教育 |
2.3 加大资金投入 |
2.4 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 |
2.5 加强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 |
2.6 重视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建设 |
3 结语 |
(3)山西晋城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节水型社会的概念 |
1.3 国外节水研究进展 |
1.4 国内节水型社会研究现状 |
1.4.1 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研究 |
1.4.2 节水型社会实现途经研究 |
1.4.3 节水型社会评价研究 |
1.5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6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1 研究思路 |
1.6.2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晋城市概况 |
2.1 自然资源条件 |
2.2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2.3 水资源概况 |
2.3.1 水资源总量 |
2.3.2 河流水系 |
2.3.3 水资源分布特点 |
3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开发利用程度 |
3.2 用水结构 |
3.3 用水效率 |
3.4 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
4 水资源供需预测 |
4.1 供水量预测 |
4.2 需水预测 |
4.2.1 预测方法 |
4.2.2 预测结果 |
4.3 供需平衡分析 |
5 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
5.1 指导思想 |
5.2 原则 |
5.3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 |
5.3.1 远期目标 |
5.3.2 近期目标 |
5.4 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容 |
5.4.1 多水源开发 |
5.4.2 节水经济结构建设 |
5.4.3 工业节水 |
5.4.4 农业节水 |
5.4.5 生活节水 |
5.4.6 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 |
6 保障措施 |
6.1 体制保障 |
6.1.1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6.1.2 建立健全水管理制度 |
6.1.3 建立健全水资源信息管理 |
6.2 机制保障 |
6.2.1 建立健全科学的水价制度 |
6.2.2 建立以水权交易为核心的市场机制 |
6.2.3 营造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
6.3 文化保障 |
6.3.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
6.3.2 培育节水文化,形成节水的社会风尚 |
6.4 法制保障 |
7 结论及展望 |
7.1 结论与存在问题 |
7.1.1 主要结论 |
7.1.2 存在不足 |
7.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地方立法谦抑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
2.1 地方立法谦抑的界定 |
2.1.1 谦抑的词义及法学上的涵义 |
2.1.2 地方立法谦抑的具体涵义 |
2.2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及制度的脉络梳理 |
2.2.1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渊源的概述 |
2.2.2 地方立法谦抑制度实践的追溯 |
第3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 |
3.1 地方立法数量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1.1 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 |
3.1.2 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 |
3.2 地方立法内容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2.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 |
3.2.2 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相立法 |
3.2.3 地方立法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 |
第4章 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必要性 |
4.1 代议制立法失灵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1.1 法律在立法表达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 |
4.1.2 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问题 |
4.2 法律局限性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2.1 法律仅是道德习俗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 |
4.2.2 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且具有滞后性 |
4.2.3 法律繁杂会吞噬自由公正以及束缚人类进步 |
第5章 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 |
5.1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1.1 地方立法在主体资格与权限范围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 |
5.1.2 地方立法在机构、队伍、技术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 |
5.2 地方立法不成熟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2.1 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 |
5.2.2 地方性法规违法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 |
5.2.3 地方性法规观赏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 |
5.3 地方立法权异化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3.1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增设编制的条款来“要人” |
5.3.2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创设经费的条款来“要钱” |
5.3.3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新设或扩充职权的条款来“要权” |
5.3.4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忽视公民权益的条款来“推责” |
第6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路径 |
6.1 地方立法权的规制 |
6.1.1 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 |
6.1.2 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 |
6.1.3 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 |
6.1.4 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 |
6.1.5 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 |
6.2 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 |
6.2.1 健全地方立法程序 |
6.2.2 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 |
6.2.3 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 |
6.3 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 |
6.3.1 普遍性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 |
6.3.2 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 |
6.4 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 |
6.4.1 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 |
6.4.2 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 |
6.4.3 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 |
余论: 地方立法谦抑与地方立法适度扩张之间的平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基于生态流量逐级保证的河口村水库水量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图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本章小结 |
2 水文情势分析及生态流量量化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研究范围 |
2.1.2 气候特征 |
2.1.3 社会经济 |
2.1.4 水系特征 |
2.2 水文情势分析 |
2.2.1 沁河流域径流特征 |
2.2.2 研究区径流分析 |
2.3 生态流量的理论与量化研究 |
2.3.1 生态流量概念内涵 |
2.3.2 基于改进Tennant法的生态流量量化研究 |
2.3.3 研究区生态流量量化与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供需水分析及需水方案设置 |
3.1 入库径流分析及计算 |
3.1.1 径流系列的代表性分析 |
3.1.2 入库径流分析 |
3.2 区域用水量分析及预测 |
3.2.1 济源市生活和工业用水量 |
3.2.2 华能沁北电厂用水量分析 |
3.2.3 沁北产业集聚区用水量分析 |
3.2.4 广利灌区用水量分析 |
3.2.5 各用水户用水量汇总 |
3.3 需水方案设置 |
3.3.1 2020年规划水平年需水方案设置 |
3.3.2 2030年规划水平年需水方案设置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生态流量逐级保证的水量分配模型研究 |
4.1 水量分配模型构建 |
4.1.1 水量分配原则 |
4.1.2 水量分配计算范围 |
4.1.3 水量分配计算条件 |
4.1.4 水量分配的目标与约束 |
4.2 水量分配模型求解 |
4.2.1 粒子群算法原理 |
4.2.2 粒子群算法的实现步骤 |
4.2.3 基于粒子群算法求解模型的实现流程 |
4.3 本章小结 |
5 水量分配模型计算结果与分析 |
5.1 不同规划水平年就算结果与分析 |
5.1.1 202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 |
5.1.2 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 |
5.2 方案评价 |
5.2.1 202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推荐方案典型年分析 |
5.2.2 2030远期规划水平年推荐方案典型年分析 |
5.3 水量分配规则 |
5.3.1 不同规划水平年水量分配规则 |
5.3.2 水量分配规则的对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新见解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我国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概念 |
2 我国水土流失的现状 |
3 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 |
4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
4.1 水土流失是头号生态环境问题 |
4.2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互相依托,相得益彰 |
4.3 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了水土保持发展 |
5 水土保持在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 |
5.1 水土保持是综合防治蓄水减沙的根本性措施 |
5.2 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 |
5.3水土保持是缓解水资源供需平衡的矛盾的主要手段 |
5.4 水土保持是改善山区农业生态环境的主要途径 |
5.5 水土流失治理是加快生态建设的有力保障 |
(8)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研究综述与理论发展 |
1.2.1 荒漠化研究进展 |
1.2.2 研究理论的发展与建立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范围划分 |
1.3.2 研究材料与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3.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村庄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2.1 耕地系统演变 |
2.2 草地系统演变 |
2.3 林地系统演变 |
2.4 湿地-水系演变 |
2.5 沙地系统演变 |
2.6 社区系统演变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域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1 舟曲县、九寨沟县地理系统演变对比研究 |
3.1.1 基本背景 |
3.1.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对比 |
3.1.3 生态环境结果 |
3.2 生态工程作用下安塞县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2.1 基本背景 |
3.2.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 |
3.2.3 生态环境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省(区)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1 耕地系统演变 |
4.1.2 草地系统演变 |
4.1.3 林地系统演变 |
4.1.4 湿地-水系演变 |
4.1.5 沙地系统演变 |
4.1.6 社区系统演变 |
4.1.7 基本认识 |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2.1 耕地系统演变 |
4.2.2 草地系统演变 |
4.2.3 林地系统演变 |
4.2.4 湿地-水系资演变 |
4.2.5 沙地系统演变 |
4.2.6 社区系统演变 |
4.2.7 基本认识 |
4.3 云南省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3.1 耕地系统演变 |
4.3.2 草地系统演变 |
4.3.3 林地系统演变 |
4.3.4 湿地-水系演变 |
4.3.5 沙地(喀斯特地貌)系统演变 |
4.3.6 社区系统演变 |
4.3.7 基本认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区域尺度--黄土高原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5.1 耕地系统演变 |
5.2 草地系统演变 |
5.3 林地系统演变 |
5.4 湿地-水系演变 |
5.5 沙地系统演变 |
5.6 社区系统演变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综合研究 |
6.1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演变 |
6.1.1 耕地系统演变 |
6.1.2 草地系统演变 |
6.1.3 林地系统演变 |
6.1.4 湿地-水系演变 |
6.1.5 沙地系统演变 |
6.1.6 社区系统演变 |
6.2 综合评价 |
6.3 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变机制特征 |
6.3.1 耕地、社区扩大是地理系统变化的起点,在西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水、在西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地 |
6.3.2 湿地-水系萎缩带来全局性影响,水资源争夺更是西北地区荒漠化的源头 |
6.3.3 草地、林地是地理系统发展趋向优劣化的重要风向标 |
6.3.4 自然灾害频发,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发展趋势 |
6.4 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根因分析 |
6.4.1 自然原因 |
6.4.2 根本原因 |
6.4.3 直接因素 |
6.4.4 综合分析 |
6.5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未来发展建设对策建议 |
6.5.1 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体制建设 |
6.5.2 彻查整个区域资源环境情况,为管理建设提供依据 |
6.5.3 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 |
6.5.4 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 |
6.5.5 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 |
6.5.6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 |
6.5.7 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六元法”应用认识 |
7.1 “六元法”应用方法讨论 |
7.2 基于“六元法”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研究成果归纳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附表 |
(9)中国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分析 ——山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多方合作供给的相关研究 |
1.3.2 农村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预期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相关理论 |
2.1 农村服务体系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服务、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 |
2.1.2 农村与农村公共服务 |
2.1.3 农村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 |
2.1.4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 |
2.2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4 博弈理论 |
2.2.5 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多方合作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供给研究 |
3.1 合作中的供给主体 |
3.1.1 供给主体概念界定 |
3.1.2 各供给主体之间供给低效的主要原因 |
3.2 农村公共服务合作供给的博弈机制 |
3.2.1 三方合作的困境 |
3.2.2 重复博弈与合作 |
3.3 基于协同学的农村公共服务合作供给 |
3.3.1 耗散结构理论 |
3.3.2 协同学理论 |
3.3.3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协同发展的思想 |
3.4 政府、市场化供给组织和社会化供给组织的协同发展及合作模式 |
3.4.1 政府主导型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
3.4.2 经营性服务供给方式 |
3.4.3 公益性辅助供给方式 |
3.4.4 依法监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
4.1 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
4.1.1 农村生活性服务支持体系 |
4.1.2 农村生产性服务支持体系 |
4.1.3 农村发展性服务支持体系 |
4.1.4 农村保障性服务支持体系 |
4.2 国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
4.2.1 美国 |
4.2.2 法国 |
4.2.3 德国 |
4.2.4 日本 |
4.3 各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特点及经验借鉴 |
4.3.1 重视政府引导的多元化供给形式 |
4.3.2 重视农业科技研发 |
4.3.3 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
4.3.4 重视社会保障服务 |
4.3.5 重视基础教育的均衡性 |
4.3.6 重视农村生态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分析 |
5.1 山西省农村基本情况 |
5.1.1 山西省农村小康社会实现情况 |
5.1.2 影响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因素 |
5.1.3 山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现状 |
5.2 山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供给水平测评 |
5.2.1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指标体系的建立 |
5.2.2 基于灰色关联评价的各城市供给水平分析 |
5.2.3 自组织竞争网络对各地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分类 |
5.2.4 各地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高低的差异分析 |
5.2.5 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农民满意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山西省为例 |
6.1 研究对象 |
6.2 问卷的设计及发放 |
6.2.1 问卷的设计 |
6.2.2 样本容量的确定 |
6.2.3 问卷发放与回收 |
6.2.4 样本检验 |
6.3 指标体系框架 |
6.4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满意度分析 |
6.4.1 样本描述统计结构分析 |
6.4.2 因子分析 |
6.4.3 相关分析 |
6.4.4 结果分析 |
6.5 问卷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
6.6 卡诺模型对农村服务体系的改进策略 |
6.6.1 卡诺模型分析 |
6.6.2 结果解释 |
6.6.3 多方合作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新时期政府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7.1 山西省政府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 |
7.1.1 广大农村建设能力严重不足 |
7.1.2 政府投入体制不合理 |
7.1.3 对公共服务提供的监督和评估仍然薄弱 |
7.1.4 公共选择制度不健全 |
7.2 提升政府服务供给体制的对策建议 |
7.2.1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 |
7.2.2 建立"以工补农"的长效机制,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 |
7.2.3 提高财政支农的供给效率 |
7.2.4 地方政府应明确建设重点 |
7.2.5 重视多方合作供给力量 |
7.2.6 执行和完善政策法规 |
7.2.7 完善监督体制 |
7.2.8 改革供给决策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成果 |
8.2 研究不足及今后发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山西省夹马口灌区建管模式的社会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现状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 研究方法与分析思路 |
1.3 基本概念与理论假设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理论假设 |
2 研究项目区概况 |
3 灌区发展历程、制度变迁与个案分析 |
3.1 传统体制时期的工程筹划与建设(1956 年-1966 年):集权与动员 |
3.1.1 筹划过程 |
3.1.2 建设过程 |
3.1.3 时代背景 |
3.1.4 小结 |
3.2 农村改革时期不断壮大与发展(1967 年-1996 年):自治与合作 |
3.3 科学发展观引领的现代化建设时期(1997 年至今):制度创新与市场介入 |
3.3.1 有科学的管理理念 |
3.3.2 有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3.3.3 有高效完备的信息化系统 |
3.3.4 有一套适用的管理考核体系 |
3.4 夹马口灌区实施灌溉管理的个案分析 |
3.4.1 个案一、灌溉实验站——引导农民科学灌溉 |
3.4.2 个案二、规范用水市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相关规定 |
3.4.3 个案三、管理局对干渠的管理 |
3.4.4 个案四、灌区“阳光工程”介绍 |
3.4.5 个案五、2006 年灌区内外农民人均收入调查表对比 |
3.5 夹马口灌区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4 结论 |
4.1 灌溉工程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作出巨大贡献 |
4.2 创新观念、与时俱进是水利工程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
4.3 依靠科学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是永恒主题 |
4.4 正确处理好灌区与受益群众的关系,在互动和摩擦中寻求最佳结合点 |
4.5 引黄灌溉在山西潜力巨大,是一项战略之举 |
5 关于水利社会学的一些思考 |
5.1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治水史 |
5.2 水资源的多重属性决定了水利属于社会学范畴 |
5.2.1 从本质属性来讲,它是一种自然资源 |
5.2.2 从经济角度来讲,它是一种稀缺性资源 |
5.2.3 从哲学层面来讲,水具有有利性和有害性的双重属性 |
5.3 水利工程的特性决定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附录 B |
四、晋城市灌区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金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四个面向 ——以碑刻史料为中心(1127-1368)[D]. 王洋. 山西大学, 2020(03)
- [2]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与经验浅析[J]. 郭晓燕. 南方农业, 2015(07)
- [3]山西晋城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D]. 马向瑜. 四川农业大学, 2007(02)
- [4]晋城市灌区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 阎顺喜. 山西水利, 2002(S2)
- [5]地方立法谦抑论[D]. 吴玉姣. 湘潭大学, 2019(12)
- [6]基于生态流量逐级保证的河口村水库水量分配研究[D]. 梁胜行. 郑州大学, 2018(12)
- [7]我国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践与思考[J]. 彭珂珊.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6(05)
- [8]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D]. 陈芳淼. 中国农业大学, 2013(04)
- [9]中国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分析 ——山西省为例[D]. 吕微. 山西大学, 2010(12)
- [10]山西省夹马口灌区建管模式的社会学研究[D]. 龚孟建. 山西师范大学, 2010(07)